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5-08   浏览次数:688
各分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教学团队在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苏联院〔2011〕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院级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教学团队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设带头人1名。
2.教学团队应具备较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1名,来自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不少于2名。
3.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必须从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能力。
4.教学团队成员必须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其成员中应有校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成果或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5.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高级职称和“双师”素质,长期致力于本团队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并有公认业绩;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主持或参与过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课题研究署名前三者),或是学院专业带头人;获得学院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二、评选程序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工作,选择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的主干(品牌、特色)专业,对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条件,组织申报推荐。申报团队应如实填写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2.各分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审核申请团队提交的材料,择优推荐,并公示推荐结果。公示结束后向学院推荐,每所分院向学院推荐的团队原则上不超过2个。
3.学院对分院申报优秀教学团队的材料按专业进行汇总,听取有关专业协作委员会的评价意见。
4.学院成立专家组,依据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学院依据各分院推荐意见、专业协作委员会初审意见以及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三、评选要求
1.各分院应以专业建设平台或系列课程构建教学团队,以创建优秀教学团队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专业教学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各分院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必须在学校和行业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3.各分院应于8月30日之前,完成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推荐工作,并将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学院教学科研处(联系人:戴巧玲,联系电话:025-83335351;邮箱地址:jxkyc1@163.com),逾期学院不予受理。
4.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日常建设管理工作,由教学团队带头人负责,各分院应按学院统一部署,加强对教学团队建设的督查和管理工作。
5.各分院要加大投入力度,给予优秀教学团队一定的专项建设经费,进一步推动专业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