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就报送2021年下半年教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工作安排如下:
1.结项课题暂不需要提供纸质证明资料,相关材料暂不需要报交。
2.公开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复印件一份(请勿装订)。此外,检索论文须提供官方检索证明。核心及检索论文须交电子扫描件(扫描件保存为图片格式,放在word里,以“论文名+作者”命名),不需要提供原件核查。
3.出版教材或专著提供原件两份。
4.专利提供证书页纸质两份,证书电子扫描件(以“专利名称+发明人姓名”命名)。
5.材料按照统计表顺序报交,所有材料请勿装订。
请各单位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于 2021年12月30日前将成果纸质材料报至科研处(贾汪校区办公楼四楼东)。
联系人:季晓明,电话:87815075。
科研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