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人:刘新立  发布时间:2021-07-23   浏览次数:80

各单位: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后期发放登录密码,由申报人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

二、申报数量

1、我校限额数10项。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11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各设区市、各高校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

2、与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合作管理的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考试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度,主持人须在不同领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进行协同创新研究,且第一主持人来自基础教育领域,由第一主持人所在设区市归口申报。“江苏省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每个特色项目研究所原则上限报1,“苏教名家专项”主持人只限“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并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以上所有专项不列入申报限额数,专项课题由省里统一管理。

三、申报选题

“重大课题”与“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2),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详见附件3)。其中:20个重大课题名称不得改动,研究内容设计必须紧紧围绕所列出的“研究要点”展开;“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四、申报程序

各二级单位将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电子)于108日前交科研处。

科研处组织评审择优上报。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

联系人;季晓明;联系电话:87815075

 附件.zip

  

  

科研处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