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主持人: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立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项目、思政专项)。
(二)结项要求
1. 项目结项必须完成公开发表论文三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者独作),论文必须已公开发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未按要求标注、只有杂志社用稿通知的成果一律不予承认。
2.项目结项必须完成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字。
2.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2020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项目结项汇总表》及《结项证明》。
(三)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1日—12月3日,携带论文原件、纸质《项目任务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研究报告等各一册,到科研处进行结项资格审核。
2.通过审核的项目,于12月8日前将《结项报告书》、《一般、专题项目结项汇总表》、《结项证明》电子发至联系人crp邮箱。
3.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季晓明;地址:云龙校区综合楼1023。
科研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