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新立  发布时间:2020-12-05   浏览次数:48

各单位、各主持人: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立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项目、思政专项)。

(二)结项要求

1. 项目结项必须完成公开发表论文三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者独作),论文必须已公开发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未按要求标注、只有杂志社用稿通知的成果一律不予承认。

2.项目结项必须完成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字。

2.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2020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项目结项汇总表》及《结项证明》。

(三)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请于121—123,携带论文原件、纸质《项目任务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研究报告等各一册,到科研处进行结项资格审核。

2.通过审核的项目,于128前将《结项报告书》、《一般、专题项目结项汇总表》、《结项证明》电子发至联系人crp邮箱。

3.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季晓明;地址:云龙校区综合楼1023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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