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课程“两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28   浏览次数:787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省职业教育
公共基础课程两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苏教科院职〔2011〕8号

省职业教育各有关教科研中心组、各市职教教研机构:
  根据省教科院《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学校“五课”教研工作和“两课”评比活动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0〕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两课”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基础课程评比课程包括职业生涯规划(生活经济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和其他选修课程(如心理健康、物理、化学等)。参评课所用的教材必须从2010年职业教育省定教材目录中选取,并在教学实践中实际使用,否则不予参评。
  二、各市要在本区域职业学校切实开展“五课”教研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进行省级“两课”评比推送工作,各市的遴选方式可参照省“两课”评比办法自行确定。推送参评省级“两课”评比的教师,必须参加市组织的现场听课和专家评议。
  三、各市公共基础课程“两课”推送工作须于4月30日前完成,并集中上报相关材料,包括所推送的参评教师名单,以及参评教师的如下材料:①参评申报书;②一个完整教学单元(或章节、话题、框题等)或一个完整项目的教案,教学时数不少于8课时(达不到8课时的,可提供2个完整教学单元或项目);③参评课教材。各参评教师自行准备材料袋1个,将申报书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材料袋内置申报书、教案、教材3种材料各1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省职业教育各有关教科研中心组要依据我院文件精神,把握职业教育育人目标和公共基础课程特点,进一步研究和细化教案、说课、答辩等评审指标,确定本课程省级“两课”评比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并形成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上报我院,经审定后实施。
  五、省级公共基础课程“两课”评比活动安排在5月~6月进行,对参评教师的教案、现场说课和答辩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现场说课内容从教师提供的教案中随机抽取,说课和答辩时间各15分钟。各门课程评比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我院与省职业教育各有关教科研中心组商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夏英,联系方式:025-83758246,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省教科院教育科研楼1010办公室,邮编:210013。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