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学院专业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27   浏览次数:195

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各分院推选学院专业带头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被推荐人选应为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专任专业教师,且已被评聘为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二、推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近5年来系统地讲授过2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教学风格鲜明,富有特色,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受到同行和所教学生的赞誉。

3.在本专业领域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又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

4.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有1篇为核心期刊。

 5.在学校专业建设、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三、推选程序

1.各系部组织专任专业教师,对照推选条件,提出推荐对象。

2.各分院组织专家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对象,然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听取意见。

3.推荐人选确定后,正式填写申报材料报送我院。

4.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分院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

5.学院将专家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6.正式公布学院专业带头人的名单。

四、材料报送及有关要求

1.各分院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认真做好专业带头人的推选工作

2.各分院按照本校五年制高职专任专业教师总数2%的比例推荐上报专业带头人候选人。

3.各分院于2014628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院教学科研处,联系人:戴巧玲,联系电话:(02583335351

4.申报材料包括:专业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教学、科研、技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近五年内代表性的研究论文3篇等复印件(复印件均由分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5.分院填写申报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将电子稿发至教学科研处邮箱,地址:jxkyc1@163.com

6.附件请在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1.江苏联合职业技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表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4060415555302.rar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