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5-17   浏览次数:388

各分院、办学点:

为及时总结推广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鼓励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苏联院办〔20072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3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适应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在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推进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加强专业(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产学研结合、优质资源共享、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有: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课件、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论文、论著等。

二、评选条件

1.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符合五年制高职教育办学规律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对提高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取得明显实效。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3531

3.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并在同类学校之间产生积极影响。

三、成果申报和评审程序

1.成果可以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的名义申报。集体(课题组)申报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成果完成人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2.各分院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个,办学点(有三年以上五年制高职办学经历)不超过2个。各分院和办学点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在学院规定的推荐名额内进行择优推荐,并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3.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经公示后,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各分院、办学点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规定,对获奖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将获奖情况记入主要完成人的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一份。

2.《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

3.教学成果概述(附件3)一份。

4.具体教学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课件、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论文、著作等)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实践单位评价意见等一份(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二)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1.请各分院、办学点按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写说明》(附件4),认真准备材料,并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申报材料须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好封面(附件5)。

2.请各分院、办学点于201362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科研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联系人:徐伟;联系电话:025-83335355。并同时将《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和《教学成果概述》电子文档发送至:aketing@sina.com

附件: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教学成果概述格式

    4.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写说明

    5.档案袋封面

(附件请至此下载2013050316052080.rar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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