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市教育局职教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树立职业教育领域内的先进典型,形成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战线开展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根据中华职教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社发〔2013〕85号)评选要求,省职教学会征求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关部门意见后,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荐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省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评审小组成员,按评选条件批准推荐上报名单。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成立推荐工作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全省各地推荐上报候选人材料,提出向评选办公室上报的推荐名单。评审小组由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省教科院职教研究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等组成。
3.省职教学会秘书处负责推荐的具体组织工作,并将本省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上报北京的“评选办公室”。
4.各市职教学会或市教育局职教处负责本地区五年制高职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二、关于推荐条件和名额
1.推荐条件。我省推荐评审条件除了以中华职教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社发〔2013〕85号)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外,“杰出校长”、“杰出教师”还应将个人的思想品德、示范作用作为重要条件。
2.名额分配。各市可推荐优秀学校1个、杰出校长2人(五年制高职校、中等职业学校各1人)、杰出教师2人(五年制高职校、中等职业学校各1人)。
3.各市可根据优秀理论研究奖、杰出贡献奖的评选条件,在本市或全省范围内推荐候选人。推荐名单报省职教学会秘书处。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各市推荐工作应注意群众性、民主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推荐工作严格按评选条件,在推荐名额的范围内上报。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可少报或不报。
3.各市已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开展的前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中国职教学会以往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中获奖者,不再推荐。
4.推荐工作采用个人(单位)申报与组织考察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学校向市职教学会或市教育局职教处提交申报表和备查材料(见《关于开展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1、2、3,杰出校长申报人除填写申报表外,也必须报相关的个人及学校的备查材料)。市职教学会或市教育局职教处在广泛听取意见后(“杰出教师”的推荐要征求当地职教教研机构意见)确定推荐名单。
5.各市推荐优秀学校、杰出校长、杰出教师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两份,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和备查材料必须于2014年1月24日前,发送至省职教学会秘书处。逾期未上报者,视为放弃。
6.省推荐工作评审小组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经充分讨论并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选出推荐候选人初审名单。初审名单在江苏职教网和江苏省职教学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审名单公示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向“评选办公室”推荐的正式名单。
江苏省职教学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313房间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309183,83308083
联系人:王秀文 周向峰
邮箱:zxf.jstve@163.com
《关于开展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rar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