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胡宁  发布时间:2024-10-30   浏览次数:12

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提升我校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参赛水平,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深入发展,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积极动员师生参与。现将2025“挑战杯”校内选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4年11月—2025年5月

二、参赛对象

2025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生。

三、赛事安排

1. 竞赛分组。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设置三个组别。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 评审要点。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 奖项设置。竞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名额根据报名及参赛情况由学校商定后统一发布。

4. 竞赛说明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每名参赛学生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申报参赛的作品要求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时间进度

(一)院级初赛

2024年1130日前,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选拔赛,并择优推选不超过50%的作品参加校级比赛院级选拔赛相关新闻报道及专家评审过程资料做好存档备查。

(二)第一轮校赛

2024年1220日前,由产教融合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报送作品采取路演答辩和现场展示方式开展校级比赛,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第二轮校赛

2025310日前,由产教融合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采取路演答辩和现场展示方式开展校级比赛,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发挥我校科研资源的优势,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同时深入到院系、实验室进行广泛宣传和作品挖掘,保证作品申报的数量和质量。各学院参赛作品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择优推荐不超过50%的作品参加校级比赛

(二)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参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利用好本学院前沿科研、专利成果,挖掘在国内外其它知名赛事获奖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基金资助重点项目积极参赛,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项目积极参赛。

(三)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须将参赛作品申报材料汇总后(由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报送),于2024年1130日前报送产教融合办公室胡宁老师处,每个学院重点推荐作品可在汇总表中列前体现。

1.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纸张印制,具体包括:

(1)信息汇总表(附件1,需盖章);

(2)项目申报表(附件2)、参赛论文(按顺序订成一本)或参赛作品实物。

2. 电子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表(附件2)、参赛论文word与PDF版本或参赛作品视频,材料以“XX学院挑战杯材料”命名(每个作品对应一个文件夹以作品名称命名)发送产教融合办公室胡宁老师处

重点项目培育措施

学校将进行两轮次的校赛评选,每一轮评选出前6个项目作为校级重点培育项目,每一轮次给予重点培育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相关经费支出可报产教融合办审核后进行报销。

为保证让更优秀项目作品进入学校选拔,第二轮次校赛原则上以第一轮校赛三等奖及以上项目为主,如有更加优秀项目作品推荐,相关二级学院可向产教融合办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批准后方可参加第二轮选拔。各学院新增项目不得超过2个。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师生参赛,深入挖掘和培育优质项目,力争在本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特此通知。

产教融合办公室

 2024年1030

附件1 2025“挑战杯”二级学院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 2025“挑战杯”二级学院参赛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仅供参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