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人:白祥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科技成果统计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安排专人负责填写科技成果统计表。填写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授权专利、结项课题(含横向、纵向、自然科学)、成果转化及其他获奖成果等。

二、纸质材料要求

1.公开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复印件一份(请勿装订),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等。其中:

1)核心及国际检索论文须同时报交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可保存为PDF格式,或者保存为图片格式放在word里。以“论文名+作者”命名)。国际检索论文另须提供纸质官方检索证明。

2)其他论文只统计知网收录的双刊号期刊论文。教师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知网检索证明,由二级单位核准后将论文复印件交科技术处,论文的知网检索证明由二级单位自行留存,科技处抽查。

2.出版专著提供原件两份。

3.纵向结项课题只填写汇总表,纸质结题材料由二级单位收好自行保管,暂不需要报交科技处。结项材料包括结题证书、课题申报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鉴定申请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专著、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等。

横向课题报交合同电子扫描件及经费凭据。

4.专利提供证书页的电子扫描件(以“专利名称+发明人姓名”命名)、纸质两份。

5.成果转化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的通知以及经费到账电子票据。

6.其他获奖成果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两份。其他获奖成果是指《科技成果级别认定办法》中的科技成果奖、哲社成果奖、论文评比奖、授权专利获奖等,其他比赛获奖或个人及团体荣誉,不在统计范围内。非科技处组织的获奖成果原则上不予受理。

7.材料按照统计表顺序报交,所有材料请勿装订。

  三、所报成果限定于202311日至20231231日内完成的获奖、出版或发表的科技成果。

  四、请各单位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注意时间节点:

1. 20231222前将统计表(电子)报科技处。

2. 202415前将成果纸质、电子材料,报科技处。

联系人:郑永生,电话:18552807299

                邮箱:zys0220@126.com

附件: XX学院(部、处、办公室)2023年科技成果统计表.xls

             XX学院(部、处、办公室)2023年科技成果电子.zip

                                             科技处

                                        20231213